失聯的溫泉。(網絡截圖)
  中央安排保障房專項資金1158億 派專員抽查落實
  近日,財政部下發《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該專項資金包括中央財政對廉租房、公租房和城市棚戶區改造三項補助資金,今年共計1158億元,相比去年執行資金數額增長了14.3%。
  根據該辦法,該項資金將按因素法分配給各地—根據各地區年度城鎮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戶數、籌集公共租賃住房套數和城市棚戶區改造戶數三項因素,匹配相應權重,再結合各地財政困難程度進行分配。《辦法》指出,省級財政部門分配資金時,可向保障安居工程任務較重的資源枯竭城市和三線企業比較集中的城市傾斜。為確保各地上報項目的真實性,各省財政專員辦將對當地不少於3個地級市(含省直管縣),至少20%的數據進行抽查。為確保資金的及時下放,辦法要求各省財政廳需在每年5月31日前,會同住建部門一次下達市、縣財政部門。
  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是順應此前廉租房和公租房並軌,財政部又將原中央補助城市棚戶區改造專項資金合併,形成的一項新的專項資金。(綜合)
(編輯:SN094)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ug72ugekx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