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述
  聽聽他們的3年維權路
  樓下一吼:哈哈,胡了!樓上一震:沒法睡了!
  ■趙先生的家與一樓麻將館系錯層陽臺(下圖),樓下麻將館的一舉一動都能聽得清清楚楚,麻將機洗牌聲、麻友的爭執聲、打牌過程中的嬉笑怒罵聲,整夜整夜就在窗戶底下鬧騰……
  雙流法 成都商報記者 周茂梅 攝影報道
  就想清靜睡個覺
  ■丈夫趙先生:
  我是一名長途車司機,長期休息不好,對我的工作非常不利
  ■妻子周女士:
  常年身體不好,需要休息,而樓下嘈雜的麻將館,讓我根本沒法睡
  小區里的住家戶開起了麻將館,洗牌聲、麻友的嬉笑怒罵聲整夜鬧騰,隔著窗戶都聽得清清楚楚,樓上住戶整晚難以入睡,深受其擾。雙流的周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受“住改商”騷擾,3年來,她和丈夫用了各種辦法,都沒能讓樓下的麻將館“消停”。
  但最近,她家樓下安靜了。
  原來,周女士直接一紙訴狀,將樓下“住改商”的鄰居告到雙流法院,雙流法院很快判決樓下住戶停止侵權,恢復房屋住宅用途;經法院執行,目前棋牌室已停止營業。樓下房東昨日告訴成都商報記者,以後也只會將該房屋租給住家戶,不再租給別人商用。
  3年難眠
  樓下開麻將館
  2樓夫婦遭不住
  雙流縣某小區1棟1單元2樓的周某夫婦,自2011年入住該小區後不久,就一直被樓下106號麻將室的嘈雜聲所困擾,先後投訴至物業、社區居委會以及行政主管部門,儘管物業和社區均多次出面協調,規劃建設部門也出台整改通知,但雙方的糾紛仍未解決。
  據原告方周女士的丈夫趙先生介紹,自家與一樓麻將館系錯層陽臺,樓下麻將館的一舉一動都能聽得清清楚楚。“麻將機洗牌聲、麻友的爭執聲、打牌過程中的嬉笑怒罵聲,整夜整夜就在窗戶底下鬧騰,正常人根本不能入睡。”趙先生介紹,自己是長途車司機,長期休息不好,對自己的工作非常不利;而愛人周女士常年身體不好,需要休息,面對這嘈雜的麻將館,自己和家人深受其害。
  一開再開
  有的老闆不聽勸
  反倒吼我們
  趙先生介紹,在自己及家人長期的投訴之後,2012年春節後,麻將館曾停開過一段時間,但從當年5月開始,樓下房東陳某再次將房屋出租開起了麻將館。因趙先生一家持續的干涉維權,麻將館的老闆也因此換了幾茬,“有的老闆聽勸告,答應白天營業晚上不營業,而有的老闆卻不以為然,反倒吼著我們。”趙先生告訴成都商報記者,無奈之下,他們最終選擇了向法院起訴。
  2013年10月14日,不堪其擾的周女士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停止其將住房擅自改為商業用房的侵權行為,賠償因侵權行為造成周某精神損害所花去的醫療費共計3085.6元。
  告到法院
  停止開麻將館
  恢覆住宅用途
  雙流縣法院審理後認為,原告周某與被告陳某是上、下樓層關係,陳某未經周某等相鄰住戶同意,而擅自改變其房屋的使用性質,給周某的工作、生活帶來了一定影響,並且陳某在起訴期間仍在其住宅內對外經營茶水棋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周某要求陳某將住房恢複原狀、排除妨害的請求於法有據,理由正當,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認為,這起案件中,陳某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將房屋租給他人開設棋牌室,而由於棋牌室的經營特性通常是通宵營業、環境嘈雜、人員複雜且進出頻繁,影響了小區的安靜環境和鄰居的正常生活,直接造成了對周某及其他相鄰住戶所享有的物權利益的一種妨害或侵害,因此應當承擔“恢覆住宅用途”的法律責任。
  對於周女士提出的醫療費等3000餘元,由於沒有證據支撐,法院沒有支持。
  沒想到訴訟維權會來得這麼痛快
  “打官司花了25元,律師都不用請”
  今年3月20日,在法院執行通知的催促下,趙先生家樓下麻將館的最後一任經營老闆正式搬離了小區。而該麻將館房東昨日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也表示,再也不將房屋租給開麻將館的了,只租給住家居民。
  這樣的結果總算讓趙先生一家鬆了口氣。從2011年開麻將館開始,他和家人就一直在為麻將館擾民一事奔走,趙先生昨日向成都商報記者講述了這幾年的維權經歷,前後主要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
  2011年~2012年2月
  物管社區多次調解
  無果
  趙先生夫婦最先直接跟麻將館打招呼溝通,讓對方註意影響,但溝通無果。麻將館生意好的時候,通宵鬧騰。在此情況下,趙先生夫婦先後向物業服務中心、社區、街道辦事處投訴,要求其出面協調,相關工作人員均多次出面調解,都未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麻將館的老闆也因此換了幾茬。其中有個別經營戶同意讓步,提出白天經營晚上不經營的方案,但因糾紛僵持不下,麻將館生意受影響。
  對此,該小區物業服務中心相關負責人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小區的確發生過因麻將館擾民糾紛,物管中心也曾多次出面協調,也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了此事,但經過多輪調解都沒有實質性的結果。
  結果:因糾紛影響麻將館生意,於2012年2月暫停營業近3個月。
  第二階段:
  2012年5月~2013年10月
  主管部門責令整改
  仍在經營
  2012年5月,房東再次將房屋出租給人經營麻將館。“我們多次與房東溝通,但雙方已經鬧得很僵了,房東最終還是租給了開麻將館的人。”趙先生接受成都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見溝通調解無果,趙先生及家人先後找到房管局、工商局、規劃建設局等。之後,他們又在縣政府網上留言表達自己的訴求,2013年9月9日,雙流縣規劃建設局對麻將館房東陳某發出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陳某在當月14日之前改正其擅自改變房屋使用性質的行為。“但陳某仍然沒有停止相關行為。”趙先生稱。
  結果:規劃建設部門下發整改通知書,但麻將館依然在經營。
  第三階段:
  2013年10月~2014年3月
  花25元打官司
  麻將館搬離
  眼見著方法都用盡了,趙先生夫婦於2013年10月14日向雙流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陳某停止其將住房擅自改為商業用房的侵權行為,賠償因侵權行為造成周某精神損害所花去的醫療費。“走投無路之下才決定起訴,10月份起訴,12月份就拿到判決,判決生效1個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的執行通知一到,麻將館就搬走了。”趙先生表示,他自己也沒想到訴訟維權會來得這麼痛快,“起訴費25元,律師都不用請,自己都能操辦好。”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在涉訴小區看到,趙先生樓下的麻將館已人去屋空,窗戶上貼著一張招租啟事,而窗戶上原來張貼的“棋牌、機麻”等字樣,也被窗戶紙貼上了,透過陽光,隱約能看見部分字跡。
  結果:今年3月20日,在法院強制執行通知下,麻將館搬離了小區。房東陳某一再強調,今後只會將該房屋租給住家戶,不再租給商用居民。
  現狀
  多少人會用法律途徑維權?
  這起案子是雙流法院近兩年來第一起“因住改商擾民”案件。而在全市範圍內,類似針對“住改商”通過民事起訴維權的也極為罕見,媒體公開的此類判決的案例也沒有。
  法官:
  “住改商”多,打官司的少
  相信不少小區都有類似“住改商”現象,也有不少業主深受其擾,有人通過物管、社區、派出所調解過,也有不少人甚至投訴到主管部門,但很多都無實質效果。
  周女士所用的法律手段,其實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釋此前早有明確規定,但成都商報記者從成都多家法院瞭解到,即便“住改商”現象很嚴重,卻少有住戶採用這一有效的手段維權。
  據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近年來,在現實生活中,經常發生一些共同居住在同一建築物內的業主,將購買時為住宅用途的房屋改作商業用房或辦公用房等經營性用房的情況,由此而引發糾紛呈持續上升的趨勢,但很少有人選擇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解決糾紛,這起案子是雙流法院近兩年來第一起“因住改商擾民”案件。昨日,成都商報記者瞭解到,在全市範圍內,類似針對“住改商”通過民事起訴維權的也極為罕見,媒體公開的此類判決的案例也沒有。
  用法律維權 你的有力武器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七條: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規定: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未按照物權法第七十七條的規定經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有利害關係的業主請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險、恢複原狀或者賠償損失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原標題:樓上只用25元 趕走了麻將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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